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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性,湖北省恩施州人,因为二婚各自都带了孩子,又生了一个男孩子,男女双方感情一直不好,女方怀孕就没有上班了,期间男方没给过生活费,孩子出生后给了九个月生活费,现在十个月了就开始不给我钱了,目前还在哺乳期,请问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5-02-15 10:01:1213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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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先与男方协商,要求其支付生活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2-15 10:04:34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406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离婚,联系可以代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指导诉讼
    回复于 2025-02-15 10:14:50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8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权,联系我详聊一下
    回复于 2025-02-15 11:43: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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