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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签了一份贷款合同,但贷款是男方的循环贷,离婚时因没看清调解书上需要承担一半债务在调解书上签了字,现在对方起诉我追偿,但是我并不知情贷款的钱去了哪里,只知道没有用于婚姻内夫妻生活,我现在收到了法院传票了,我该如何答辩

婚姻家庭浙江省-湖州市2025-02-13 15:38:13138*****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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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有协议对你来说比较麻烦
    回复于 2025-02-13 15:39:2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主张贷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不应承担。收集相关证据,如钱款流向等,向法院说明情况,请求不承担债务。
    回复于 2025-02-13 15:41:47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你需要根据对方提供的相关线索及证据进行抗辩,建议找律师协助
    回复于 2025-02-13 15:51:3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建议将材料都发送给律师看一下。
    回复于 2025-02-13 15:53:33 咨询他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2
    山西丰图律师事务所
    给我看一下对方起诉状副本
    回复于 2025-02-13 19:03: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还款,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4 12:13: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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