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结婚4年多,育有一女,女儿刚满三周岁,因为患有基因突变,诊断证明:发育迟缓,期间住院5次,有一次是心脏手术,后来辞职带女儿康复治疗,丈夫每月工资差不多一万,给1500-2000元生活费。目前婚姻生活出现矛盾,没法继续共同生活,离婚女方想要小孩,但是当前没有工作,怎么办?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5-02-12 19:32:54134*****515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5-02-12 19:33:3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在女儿都是谁在带呢?这种情况想要争夺抚养权会比较困难。
    回复于 2025-02-12 19:33: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先与丈夫协商抚养权和抚养费,协商不成可起诉。鉴于女方情况,可提供孩子更需母亲照顾的证据,争取抚养权,同时要求男方增加抚养费。
    回复于 2025-02-12 19:38:0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了那就起诉离婚争取孩子
    回复于 2025-02-12 21:18: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一般来说,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孩子现在已经超过两周岁,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解答不易,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3 10:49:06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