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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原是公房,经家庭成员同意共同出资购买,已签订协议,家中4妹作为户主,仅作为房屋买卖,需按照份额分配,要求房本下来后卖掉,现房本已拿到,协议中明确约定,房本下来后户主积极配合卖掉房子,如不按约定卖掉将赔付市场价值给家人。疑问点:1.如户主将房子以低于市场价卖给自己的子女,将户主转给他人,协议约束力是否仍有效,是否有解决方案。2.如一直拖着不卖房,例;抬高房价,不诚心卖房,只是为拖垮年纪大的老人是否有相对应解决方案。3.是否可以起诉户主,以保房子不能转为他人。望回复

婚姻家庭北京市2025-02-11 20:18:4318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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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协议有效。若户主 违规,可起诉要求其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恶意拖延等情况,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2-12 09:33:1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协议约定履行,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2 09:41: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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