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生,结婚5年了,共同生活4年,去年分居,离婚是女生提出的,我没有原则性错误,我名下的房车都是在婚前购买的。女方婚后一直没工作,房贷车贷是我母亲付的,共同存款几乎为0。我们这边彩礼挺高的,不包括五金的情况聘金有138万,这种可以要求返还一部分吗?小孩归男方抚养,女方没有收入的情况抚养费可以要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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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203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回复于 2025-02-11 11:25: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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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2-11 11:25:32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须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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