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你好,我和前夫离婚三年了,这三年来没给过抚养费给前夫,但是小孩的衣着,托管费,牛奶,都是由我购买付费,周六日给小孩点外卖早餐午饭,都有支付记录,请问这样算是支付过抚养费吗?我欠债八万,名下无房产,但现任老公名下有一套房,是他个人名下的,村里分的房,我个人无工作无房产。

婚姻家庭广东省-珠海市2025-02-10 17:22:22135*****220

分享

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1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当时离婚的时候有没有约定具体需要支付抚养费的金额?
    回复于 2025-02-10 17:25:2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有部分抚养支出,但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仍不妥。可与前夫协商,说明自身经济状况,争取达成谅解或调整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前夫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2-10 17:27:05 咨询他
  • 李莎律师
    月帮助4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请问你们当初离婚时有没有约定抚养费
    回复于 2025-02-10 17:45:3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进行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11 11:14:49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