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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大年初二也就是一月三十日晚上,我骑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被正常在停车位停的车开驾驶室门碰到,导致开门车主驾驶门受损,我受伤,电动车受损严重,后面有另外一辆轿车因跟的太近,紧急避让向左打方向,导致撞到花坛,也有受损。交警当时定则开门车主责,我与后车都是次责。 到今天二月八日,我眼球里还有明显血液,主责车辆保险只是问了一下恢复情况,并提出想各管各的,我医药费目前是我自己付的,大概一千元,另外两辆车维修大概一万多,具体不清楚。主责车辆保险公司说要是走保险的话,主责车赔我,我还要赔主责车和一部分修车费。不走保险的话各管各的,我也不用赔他。在这次交通事故中我属于弱势群体,我该怎么跟保险公司沟通?

交通事故河南省-郑州市2025-02-08 16:20:0215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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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9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次要责任承担修理费用不会很高,交强险无责赔付额度高,还是走保险
    回复于 2025-02-08 16:24:4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8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可据理力争,说明自己弱势且受伤,要求主责方承担医药费等。若协商不成,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让保险公司按责任比例赔付,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2-08 16:25: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2-10 09:52: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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