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24年11月11日在老家办婚礼结的婚,结婚后在男方家待了三天就双方各自回到自己的城市工作。我在上海,他在杭州,在12月中旬发现自己怀孕了,但是后面检查孩子没发育,人流了。怀孕和人流期间,因为男方根本不关心,只是迫于无奈才给一点生活费,从结婚后,我们一直是两地生活的。后面年底过年,我们回家过年,我在他家待了3天,后面又是两地上班。因为我们是相亲认识的,本来没有什么感情,婚后他又不关心,现在我不想和他继续生活了,能感觉到他也不想过了,只是怕他的彩礼16.6w没了。我们结婚没有领证,男方也没有提过领证的事。如果分开,这个彩礼钱怎么分,是要全退给男方吗?,还有婚礼的费用,三金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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