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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今天出现吵架。女方提出离婚。我要怎么做?

婚姻家庭浙江省-绍兴市2025-02-02 17:56:3713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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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68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同意离婚。。。。。。。。
    回复于 2025-02-02 17:58:3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先冷静沟通,了解女方想法。若无法挽回,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可寻求专业调解或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别冲动,理智处理。
    回复于 2025-02-02 17:59:14 咨询他
  • 梁博文律师
    月帮助4
    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是想要挽回的,那等双方冷静下来后好好沟通。但如果你是想要离婚的,那就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协议离婚;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那就等对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届时可以准备材料应诉,最终由法院判决。过程中如果有疑问,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代理
    回复于 2025-02-02 18:02:3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积极应诉即可,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2-03 11:26:2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2-03 12:59: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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