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世时,有2处农村住宅地,各为三间瓦房。在80年代父母与老大分家,所在的后面3间房屋房子,2间房屋分配给老大,剩余的一间供老二居住。前面的3间房给除老大家其他家人居住。后面的三间房老大后来翻盖成楼房,父母要求保利一间房间。前面三间房父母翻盖成楼房。父母在世时说前面三间房归老二老三所有,但没有落实到书面上。总共兄弟姐妹6个,除老大外,其他姐妹三个都能证明父母在世时所说。老二怎样才能主张父母翻盖房产50%的权利
婚姻家庭江苏省-南通市2025-02-01 19:49:01139*****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