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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1日台州市椒江区,我想咨询一下父母离婚后根据离婚协议财产分配问题。 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毛彩娟享有二00九年一份竣工的座落在台州市新元小区的三层半楼房壹间及二人创办的台州市鑫峰针织商标有限公司的厂房及厂房内所有设备资产均属二个女儿所有,由于女儿年龄较少暂由甲方管理,待大女儿十八周岁后接管。 对于这个条例我想要一个详细的释义,本人是小女儿

其他浙江省-台州市2025-01-31 15:31:0413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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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051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把协议发来看一下
    回复于 2025-01-31 17:48:1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协议,房产和公司资产归女儿所有,暂由父亲管理,大女儿成年后接管。小女儿可在合适时与父亲协商确认权益,若有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2-01 12:27: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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