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干兼职 通过微信公众号应聘了一个财务职务的工作 该公司给我分配的工作内容是每天保持在线,给公司的客户和供货商转货款,给他们的员工发工资福利,然后试用期七天,每天100元,通过试用期每天150元,我向他们要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并进行了查询,确实存在,并且他们的工作人员给我发了兼职劳动合同,让我打印出来签字拍照发给他们,从2024.11.8到2025.1.17期间,给他们的供货商通过我的银行卡转账,给员工发工资,给公司买年卡,他们还向我提供了流水的交易证明,盖有公章的流水发票,我从头到尾没有怀疑这是涉嫌帮信,我就以为是正常工作,然后他们在2025.1.17号给我放了年假,说正月十五结束联系
刑事辩护甘肃省-张掖市2025-01-27 14:11:21166*****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