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 广东 离婚诉讼 对方起诉我方要求离婚 并提交 2024.4-2024.7 之间的证据说我方冷暴力 实际是七月已经和好了 在八月份到时候怀孕了 九月份对方说明并不想要孩子 并逼迫离婚 十月登记离婚 冷静期未到现场 对方来我方单位闹事 并起诉期间有威胁离婚 等等现在对方已冷暴力 他欠钱酗酒说我方导致 我该怎么打
婚姻家庭广东省-梅州市2025-01-26 07:31:16180*****08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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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1-26 10:27:03 咨询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