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离婚事宜,我是女方,结婚20年,20岁结婚,父母包办,没有共同语言,三观不合婚后经常吵架,我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共同财产有一套房子,婚后买的在我名下,这两年也是我一个人在还贷款,两个孩子一直也是我在管,因为房子有贷款男方不要,我也不想要房子,但是现在房产贬值资不抵债,我不知道房子该怎么处理,请求帮助
婚姻家庭河南省-郑州市2025-01-19 10:53:54191*****95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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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09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1-19 11:25: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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