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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类问题。 1.我在驾汽车行驶的过程中与电动车发生了碰撞,导致对方脸部受伤,病历上写的是脸部多处挫伤,软组织损伤,对方是年满18的暑假工,在去上班的路上发生的故事,就诊病例上写的学生,保险公司以无法提供工作证明(工资以现金形式支付)为由拒绝赔偿误工费,这个合理吗? 2.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3.对方的公司不给出具暑假工协议,不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陕西省-安康市2025-01-18 14:51:1419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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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44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主张误工费是需要对方举证的,没有证据证明那你们不认可赔付就可以了。至于精神损失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由法院酌定
    回复于 2025-01-18 14:53:4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保险公司做法不合理,可起诉要求赔偿。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需看具体情况。公司不配合可请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
    回复于 2025-01-18 14:54:4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1-19 11:36: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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