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和对方订婚已经定了三年时间,准备今年年底结婚,我这边什么婚庆公司和我儿子买房买车都买过,那边说没有什么问问题同意结婚,可是到了现在他说要退婚,把订金订钱退回来了
婚姻家庭河南省-商丘市2025-01-17 15:29:2318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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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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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在诉求是什么呢?咨询什么法律问题?
回复于 2025-01-17 15: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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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1-17 15: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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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挺麻烦。先协商解决,看能否挽回。若不行,就看订婚时的具体花费和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协商退款等事宜,实在不行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5-01-17 15:3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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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除非有同居、生育孩子、造成人身伤害等情形,否则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
回复于 2025-01-17 2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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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1-18 21: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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