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电动车逆行全责(交警已出责任认定书),撞到了骑电动车的外卖员。从现场来看,外卖员的电动车撞倒了,我们的电动车没倒,表面没有什么破损,但当时外卖员当时开口要4000赔偿。后报警,警察问外卖员后,得知其电动车购买时花了5200,后来出具了责任认定书。今天外卖员打电话非指定地点定损1025,打电话又说还得加160贴膜,再加误工费,总计要1700。我们说换个地方定损,对方也不同意,还说今晚八点前转账1700,过了八点再加200。如果还不行就打官司,一直到法院,每天200的误工费都要我们出,这种要求合理吗?
交通事故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2025-01-11 18:23:07139*****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