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1月8号,在广州江高神山晨曦广场,本人带着8个月的宝宝在公园游玩,本人准备把宝宝放在车上的时候,突然有一台电动车冲撞过来把我跟宝宝撞倒了,当时把我的头部左耳撞破出血了,然后我已经报警了,交警过来后给他定了个全责,当天也去了医院做了ct检查没检查出什么异样,但本人头部伴有头晕头痛耳根,头部软组织受伤,当天就在医院做了个ct,检查跟简单消毒伤口,就了事了,没做什么就回去了,而我有一个8岁的宝宝,当时是抱在身上,是同时撞倒的,当天下午他就发低烧,至今天反反复复的发烧,也不知道是不是1月8号发生事故导致的,而今天1月9号的时候,我老公跟他去协商,要求他赔偿5000块钱,而他不愿意协商

交通事故广东省-广州市2025-01-09 20:02:27178*****591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全责应赔偿。孩子发烧若与事故有关,也应由其负责。协商不成可起诉,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5-01-09 20:05:0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1-10 10:10:26 咨询他
  • 胡峰律师
    月帮助17
    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需要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于 2025-01-10 11:38:1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4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