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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屬外藉華人,10月31号2024年租客違約單方面提前解約,微信通知我11月1日2024年解約,租約到期日是2025年12月3日,照合約乙方需將單位復原並且在解約後10天之內搬離所屬物品,在12月14号發現乙方將所有廚房設備等置留在出租單位12月22号,多少與其和乙方律師溝通交涉無果,很為苦惱,對方律師也多次對我做了不實指控,不堪其擾,請問我如何處理?

合同纠纷广东省-中山市2025-01-06 04:06:006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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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如果有需要的話,建議你可以委托中國的律師代為訴訟解決
    回复于 2025-01-06 07:26:20 咨询他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268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委托律师处理。。。。。。。。
    回复于 2025-01-06 07:38:36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可以依据合同起诉主张对方违约责任 如拒不履行 可以选择报警进行协商处理
    回复于 2025-01-06 08:49:0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先保留相关证据,如通知等。然后发函要求对方按约履行,若仍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搬离物品。
    回复于 2025-01-06 10:55: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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