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3日中午12点半,在钦州实验小学旁边的华梦午托,有一个黄姓五年级的孩子跟人打架,他非常暴躁,乱丢盘子,正好打到我家孩子的头,我家孩子并不认识这个人,就上前质问,结果被这个孩子抓伤脸部,造成多出淤血伤痕,脸上多出伤口,其中有一道10多厘米的划痕,在脸的颧骨处,对方监护人承认是他家孩子负全责,并承诺会负担医药费,现在孩子已经去医院美容科做了不结痂的包扎处理,医生也不能保证会不会留下疤痕,这样的情况,肇事者除了负担医药费,还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赔偿责任呢?受害者应该如何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赔偿呢?
医疗纠纷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2025-01-03 23:37:0918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