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1.2024年12.31-25年1.1夜间 2.江苏省徐州市方特乐园停车场 3.对方剐蹭我的车,造成左后座、翼子板损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请问在修车期间我能不能要求对方或对方保险公司赔偿我因修车带来的出行不便费用,比如上下班通勤打车费用?我问对方保险公司说不赔,如果我起诉的话法院能立案吗?我能胜诉吗?

交通事故江苏省-徐州市2025-01-01 13:37:58178*****208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赔偿出行不便费用。对方保险公司不赔可起诉,法院一般会立案,能否胜诉看证据,你需保留相关打车票等证据来证明实际损失。
    回复于 2025-01-01 13:42: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1-01 14:25:2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打车的费用是支持不了,因为你正常用车也是要加油的,也有油费。
    回复于 2025-01-02 09:08:1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