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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怀孕,现在先兆流产,因为之前一次宫外孕导致输卵管切除,现在很害怕以后不能怀孕,男方要我打掉,只管手术费用,要也只管生下来之后的抚养费,可是那我怀孕期间我自己的生活经济来源就没有了,如果不要,我也得休息一个月,诉求是手术费用和我期间的一些经济损失和赔偿

其他浙江省-台州市2024-12-31 18:52:5813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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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先与男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承担手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等。
    回复于 2024-12-31 18:55:16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21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自己决定好生育还是打胎,两者选择你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回复于 2024-12-31 19:08:00 咨询他
  • 林均律师
    月帮助6
    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
    这个就是没有领证的烦恼,如果有证。可以主张你的生活费,生不生是女性的权利,你的输卵管切除了,你现在怀孕是人工授精的移植,代孕?
    回复于 2025-01-01 05:45:25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005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这个是能让对方赔偿医疗费用的,但是仅限于医疗费用,其他的 法律不支持,建议慎重考虑
    回复于 2025-01-01 10:22: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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