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新工作室, 薪资结构:有责底薪➕提成,工作时间一天6.5小时9:00-12:00;14:00-17:30 一名未签合同的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 员工状态:无合同,无打卡记录, 每天均有迟到早退现象,目前去人社局起诉要求按照任丘最低薪资标准支付,工作室已支付员工10天内对应的全部提成 工作室诉求:不支付任何费用 疑问: 人社局有什么权利 能不能直接对公司进行裁决 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走法律程序? 异地的营业执照不能在任丘开公司吗 人社局沟通内容:1.人社局反馈员工上班四小时即构成劳动关系 2.没签合同是公司的问题 已反馈一个月内签署 但员工自己提的离职
合同纠纷山东省-德州市2024-12-31 09:58:25132*****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