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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骑电动车上班,刚从家门口出来,就被汽车撞断了腿!一开始对方,任的全责,后来又不管了!所有钱让我们自己掏,在村子的巷口里,我妈刚从家门口出来,就被快速的汽车说撞倒!而且还是一个村子里的人。他这种行为构成了什么?

交通事故河北省-张家口市2024-12-30 22:29:41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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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这种行为不合理。先与对方协商,若不行,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相关费用,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4-12-30 22:34:58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276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你好,治疗结束后做鉴定,根据鉴定结论计算赔偿金额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于 2024-12-31 08:40:0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31 11:41: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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