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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47万,到手实际扣除了15%,已还33万

债权债务浙江省-杭州市2024-12-30 13:19:08159*****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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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6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已经扣除的款项不能认定为是借款本金借条有没有约定利息支付标准?你可以把借条发过来看一下,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4-12-30 13:19:53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249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 咨询什么法律问题呢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可以私信我详细说明
    回复于 2024-12-30 13:24:1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实际借款应为 40 万左右,还了 33 万后,按实际借款计算剩余应还金额。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诉讼解决,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4-12-30 13:24: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以实际到手金额为本金计付利息即可。
    回复于 2024-12-30 14:09:0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利率超过LPR4倍的不受法律保护,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31 13:03: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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