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6日因盗窃罪被带走。 到现在以有34天,在拘留所7天后转看守所,转看守所的第4天委托律师去会面,会见完之后我就授权给去会面的律师,授权签合同之前我讲了我有两个诉求1是取保,2是可不可以不留案底,现在这个案件的黄金37天就要到了,我所授权的律师跟我说这个没法做,但是我己经交完钱了,37天的黄金时间就要过啦,现在才说做不了,我真的求助有那个好心的律师能帮帮我。 签合同之前我也明确表明我的诉求,但是现在说做不了。本来一个家庭遇到刑事案打够大了,但是又遇到了律师费交了好几万,律师说做不了,钱又不知道退不退还。又处在雪上加霜的事。
刑事辩护广东省-广州市2024-12-29 23:01:29152*****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