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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7年,孩子抚养费,一直支付,今年对方要求增加抚养费。我也答应增加文字描述,协议没有更改,现在对方已要求拿孩子医疗补课费为由,不让见孩子,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已经支付抚养费,还有必要支付其余费用吗?他这样以这个为由不让见孩子。我可以维权吗

婚姻家庭江苏省-徐州市2024-12-29 11:13:16158*****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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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6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那是否有发生大额的医疗费用,之前的离婚协议有没有约定补课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行使你的探视权,要有对方的身份证件。没有的话可以委托本律师调取。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4-12-29 11:14:15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无权不让见孩子,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要求保障探视权。关于额外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协议判断是否合理,不合理的可拒绝支付。
    回复于 2024-12-29 11:15:4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29 11:32:14 咨询他
  • 徐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这个是两件事情,一个是抚养费支付,这是法定的义务,一个是探视权,这个是你法定的权利
    回复于 2024-12-29 11:37: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9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进行诉讼,要求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29 16:10: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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