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红绿灯路口我骑电瓶车对方骑自行车,都是绿灯的情况下我左转对方直行,对方撞到我的时候我停车了,对方面部受伤,责任书判定我电瓶车速度23超速,并且我左转没避让直行,对方未观察路口情况未采取制动,最后判我主责。监控显示对方低着头骑车未抬头看路。 2.责任书出来后对方要求我按比例1比9赔偿对方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各种费用需要我先给他转过去36000元 3.只检测我电瓶车的速度,没检测对方自行车速度是否合理这个比例如果走诉讼能不能扳倒6/4或者7/3
交通事故上海市2024-12-28 12:28:3915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