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要全款买房,父亲75岁,母亲精神有问题,我独生子女已婚 按婚前财产处理: 产证父亲名字,公证只单独留给我一个人,但因为母亲的病,公证处表示做不了母亲那部分,所以最后母亲那部分还是会变为我的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有办法吗? 如果没办法全部按婚前财产处理: 1,房产证只写父亲的名字,父亲百年后母亲的75%不能公正的话,要怎么处理? 2,产证写我和父亲的名字,父亲百年后母亲的25%还是不能公正,要怎么处理? 3,只写我的名字,老公目前有外债又是父母的钱,想给老人一个保障,我可以公证如果我有意外房子留给父母吗?
房产纠纷浙江省-嘉兴市2024-12-22 19:46:53158*****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