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时,企业进行了虚假宣传,在宣传内容里小区未来打造的如何如何美,但在即将交付时,情况却大相径庭,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房屋漏水问题严重、所谓的精装修却极其敷衍,公共区域更是能省就省,甚至一些项目还未施工完成便要交付房屋。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却写着企业之前的宣传内容只是宣传需要,不作为最终交付标准,并且还写着在房屋交付时期可能项目还未完全施工完成。这些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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