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年。第一套房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婚后房产证两个人名字,这套房男方一直在还贷款。婚后又买了第二套房,首付为男方父母给的,房子也是两个人名字,贷款是女方在还。请问这两套房离婚时会是一人一半吗?另外女方不要女儿抚养权,是否必须支付抚养费,医疗费?订婚时买的五金和婚后买的首饰归谁所有?
律师回复
-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226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回复于 2024-12-20 12:15:01 咨询他-
律师回复: 2024-12-20 12:15:08
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须支付抚养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