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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成华区水碾河路在9月24日发生了一起电瓶车交通事故 对方酒驾,但走的非机动车道,我走的公交车道,然后在出口处避让无效发生碰撞,交通局划分了三次责任最后给了一个我主责对方次责 然后对方最开始给我全责的时候找我要赔偿2万, 我没有答应,最开始说的就一千来块钱,后面就直接到了两万,然后在二次判责期间多次辱骂威胁我 现在又去起诉我,

交通事故四川省-成都市2024-12-16 11:00:0617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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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对方酒驾且走非机动车道有过错,多次辱骂威胁可留存证据。对方起诉积极应诉,提供证据证明责任划分及对方不合理要求,由法院公正裁决。
    回复于 2024-12-16 11:05:4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16 11:17:14 咨询他
  • 徐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按照定责考虑赔偿的问题,根据实际的损伤后果计算一下整体的赔付是多少,有对方的医疗材料吗
    回复于 2024-12-16 11:48:31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3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协商不了,那就让他去起诉,让对方拿出相关证据
    回复于 2024-12-16 15:47:0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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