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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是押一付一,到地方了我交了一个月的,房租了,二房东让我15号继续交房租,等于我那个月交房租交了两个月的和一个月押金,现在不租了二房东要我再给他半个月违约金,其他押金什么的还有之前那多交的不退,这合理吗?

合同纠纷浙江省-宁波市2024-12-15 16:09:5113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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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康海杰律师
    月帮助44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
    回复于 2024-12-15 16:10:5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不合理。可先与二房东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多交的费用和押金,不用支付不合理违约金。
    回复于 2024-12-15 16:13:3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2-15 16:43:0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41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不需要在给了,押金就抵扣了
    回复于 2024-12-15 18:57:0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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