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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早晨六点半 事故地点是在博兴路与兴海路路口处 目前情况是 我驾驶机动车绿灯正常行驶 遇到对方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在斑马线发生交通事故 导致对方多处骨折 现已住院治疗(交警判我次责 对方主责) 我机动车走人保的保险 (交强和第三者) 现有疑问 就是次责担负百分之多少的责任

交通事故北京市2024-12-15 11:15:1815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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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21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你有购买商业的交强险,有交强险,在交强险保险范围之内承担全额的赔偿责任,商业险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回复于 2024-12-15 11:19:0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50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次责一般承担 20%至 40%的责任。具体比例由交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你可联系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处理赔偿事宜。对方主责,其也应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回复于 2024-12-15 11:19:5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82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15 12:13: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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