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与前夫2020年办理离婚,抚养权当时归我,2021年7月抚养权变更为男方,且我不支付抚养费,探望权写的是在男方方便且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可以探望孩子。目前我的诉求是保障我自身的探望权。原因是自2021年七月起至今,男方一年让我看一次孩子,过年就是年后让看一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还有不到1小时的时候,并且每次看孩子,男方都和我干仗,不让我去看,更不让单独带孩子出去,告诉我要少看孩子,因为每次看完孩子就会提我。近四年的时间,我与孩子的交流很少,我希望能得到正常探望孩子的权利,并且单独相处,适当还要将孩子带回我家住一段。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12-14 20:47:3615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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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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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关于这个看似全的问题,判决容易判,但是执行不容易执行,建议你可以找男方常住地那边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说妇女保护协会等等相关的单位出来进行协调
回复于 2024-12-14 2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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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探视权是法定的,你可以要求看孩子,和孩子小住,协商不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要求对方配合你探视
回复于 2024-12-14 20: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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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先与男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障探望权,明确探望时间、方式等,若男方仍阻挠,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复于 2024-12-14 22: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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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探望权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15 12: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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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争取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15 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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