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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骑电动车未满16周岁在便道 一个电动四轮车没有上牌照打了转向但是他没看后视镜 把我们创倒了 五年的电车 掉了一个后视镜 要我们500块钱 后来对我们进行语言恐吓(我是电动车的一方)

交通事故河北省-沧州市2024-12-14 04:57:5617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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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29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是违法的。因此,你们作为电动车一方,存在过错。其次,电动四轮车未上牌照且驾驶员未看后视镜导致事故,同样存在过错。赔偿方面,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500元赔偿是否合理需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判断。对于语言恐吓,建议报警处理。最后,建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回复于 2024-12-14 04:58:52 咨询他
  • 徐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语言恐吓有记录的情况下,可以让警察叔叔请他们去喝茶
    回复于 2024-12-14 09:56:0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0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14 12:15: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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