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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号6点多钟,在利川市南环大道与金开路路口。现在骑电瓶车的重伤抢救之后在ICU我对方是个罐车,现在是路口骑电瓶车的下班到对面,然后还没到对面的中间就被过来的罐车撞到,交警大队产双方初步告知情况。嗯事故具体认定正要等后面才下来。说可能大车和电瓶车五五责任,而且交警大队现在只要对方先垫付18000的医疗费,电瓶车无牌照,无保险,对方大车全县速度过快 我们的疑问是第一,事故责任。最优的划分 第二,交警大队对这种重症抢救进ICU的,甚至后期可能留下残疾的情况先去垫付18000。是否合理?能不能追加要求最大能多少?判决书下来之前产生的多余医疗费用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24-12-13 10:15:5215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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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6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交警大队并没有权利强制对方垫付医疗费用,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相关的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在交强险范围之内全额赔偿,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4-12-13 10:17:3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0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事故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责任划分应根据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及过错程度来确定。电瓶车无牌照、无保险,存在过错,但大车超速同样有责任,可能五五责任划分是合理的。至于垫付18000元医疗费,这是基于人道主义和救治需要,交警大队要求垫付是合理的。若医疗费用超出,可要求对方根据责任比例追加支付,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费用和责任划分来确定。在判决书下来前产生的多余医疗费用,应由责任方按比例承担。
    回复于 2024-12-13 10:19:08 咨询他
  • 徐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赔偿金额和实际的损伤基础有关系的,医疗材料和片子方便提供一下吗?
    回复于 2024-12-13 10:52:4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13 14:12: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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