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诉离婚,丈夫不作为,不担责任,不照顾相孩,不想出生活费,感情出现问题,不沟通,他家房子是婚前买的,没有共同财产。结婚四年流了三个孩子。孕育一个,女孩三岁半了。孩子学费都是我借钱交的。他不管。想让我还房贷,交生活费,管孩子的一切开销。我不愿意。
婚姻家庭河南省-郑州市2024-12-12 16:11:0617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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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129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4-12-12 16:32: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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