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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诉离婚,丈夫不作为,不担责任,不照顾相孩,不想出生活费,感情出现问题,不沟通,他家房子是婚前买的,没有共同财产。结婚四年流了三个孩子。孕育一个,女孩三岁半了。孩子学费都是我借钱交的。他不管。想让我还房贷,交生活费,管孩子的一切开销。我不愿意。

婚姻家庭河南省-郑州市2024-12-12 16:11:06176*****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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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4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准备起诉材料,提起离婚诉讼可以帮您代写材料指导立案诉讼可以在网上法院提起诉讼,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4-12-12 16:12:4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035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跟对方协商不了,那就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
    回复于 2024-12-12 16:12:44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53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判离
    回复于 2024-12-12 16:13:0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您的情况,首先,您可以考虑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婚姻问题。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若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至于房贷,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购买,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您可以根据这些信息,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回复于 2024-12-12 16:17: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2-12 16:32:57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12 20:50: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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