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爸在广西以公司名义租了一块地,由于我我父亲生前资金紧张和村集体合作社公司签了个分红协议,以我无关,现在他们起诉我,但是我也不是公司负责人,也不是合伙人,也不是员工,也没继承我爸的任何遗产,地是想转让给林投公司,但是现在林投不想要了。现在公司没钱,是这个情况。2、在我爸健在时,以我的名义像银行拿基地茶果树作为抵押物,我爸是担保人,我现在没有能力偿还以我名义向银行贷款的30万,如果银行强制执行,我后期还需承担银行强制执行不够的贷款吗?诉求:让政府和银行收回地,地里面的设施和树我不要了。这样我在银行欠的钱和我父亲在那边欠的钱。我会不会受影响
经济金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2024-12-11 14:24:42136*****450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月帮助3803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首先,关于分红协议的问题,由于你并非公司负责人、合伙人或员工,且没有继承遗产,原则上你不应承担公司债务。建议与村集体合作社沟通,明确你的立场,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其次,关于银行贷款问题,如果贷款是以你的名义并且你父亲是担保人,理论上你应承担还款责任。如果银行强制执行后仍有不足,你可能需要继续偿还剩余债务。你可以考虑与银行协商,说明自己的经济状况,寻求延期还款或减免债务的可能性。最后,关于政府和银行收回土地的问题,你可以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表达你的诉求,放弃土地上的设施和树木,以减轻你的债务负担。但需注意,即使放弃土地,你的债务责任可能仍然存在,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明确。回复于 2024-12-11 14:27:50 咨询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