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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经一个介绍人(不是承包性质,只是口头帮忙叫人),给雇主家里自建房干活,干的活包括一些切割,水泥等。工具是我方自带的。口头约定大概工作一周左右,400/天。第二天中午我方使用手持切割磨光机时。磨光机碎片飞入眼睛导致失明。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方和雇主方属于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雇主方认为我方操作不当情况下,还需要承担责任么。

其他浙江省-杭州市2024-12-09 11:00:00188*****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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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承揽关系,主家担责概率不高
    回复于 2024-12-09 11:01:5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和雇主之间更像是承揽关系。在承揽关系中,如果雇主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没有过失,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操作过程中存在过失,比如没有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或工具,雇主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你及时就医,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确定责任和赔偿事宜。
    回复于 2024-12-09 11:02:49 咨询他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10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属于承揽,提供劳务受害也分责任比例
    回复于 2024-12-09 11:15: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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