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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父母在惠山区玉祁镇务工,几年前在村里的荒地上开垦了一小块土地种菜,因为很勤劳,所以收成不错,今年因为年纪大了,想回家,周围本地老奶奶很想要地,就上门来骂,说外地人不能种本地人的地,村委得知后,调和矛盾,说我爸妈回去,地他们要收回,这个我父母肯定同意的,但是地里目前有作物,油菜等,我们问有没有青苗费补偿,比如菜种,肥料的成本,村委说没有,所以想咨询一下律师,法律是否这么规定?

其他江苏省-无锡市2024-12-07 16:56:25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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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58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青苗补偿费应当支付给产权人,即您父母作为土地的实际耕种者,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建议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要求合理的青苗补偿。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于 2024-12-07 17:00: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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