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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两车相撞,对方全责,人没事,车辆要维修半个月之久。除了车损费用,能向对方要求赔偿交通费吗?打车来回一百多单程,能否按打车来回200一天的价格要求赔偿?或者最多只能要求多少交通费。是否需要提供打车票据。

交通事故浙江省-绍兴市2024-12-06 12:22:4913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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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52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合理的代步费用,协商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主张,但一天两百这个标准,有点高了,
    回复于 2024-12-06 12:24:0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合理的通勤费用可以主张,需要提供打车票据。
    回复于 2024-12-06 12:37:33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合理的交通费是可以主张
    回复于 2024-12-06 13:09:4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交通费,但需提供合理票据。赔偿标准应符合实际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不宜过高。
    回复于 2024-12-06 19:06:0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2-07 10:07:3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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