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介绍认识见面,没有谈很长时间,订婚买了三金花了六万,其他杂七杂八花了四万,现在退婚,女方不返回物品,男方在广州部队女方在合肥,见面次数很少,没有领结婚证,没有同居
律师回复
- 
                
- 
                
- 
                
- 
                
- 
                
- 
                
- 
               段双阳律师月帮助64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你好 1. 法律角度 - 在这种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三金和部分杂七杂八的费用如果被认定为彩礼性质)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男方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购买三金的票据、转账记录等,证明这些财物的给付情况和金额。 2. 解决途径 - 协商解决:男方可以先和女方及其家人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己的要求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希望女方能够返还三金和彩礼性质的财物。考虑到双方见面次数少,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况,尽量以平和的方式沟通解决。 - 调解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双方家庭信任的长辈、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等进行调解。这些第三方可以帮助协调双方的矛盾,从情理和法理等多个角度促使女方返还财物。 - 法律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男方可以向女方所在地(合肥)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回复于 2024-12-03 10:39:39 咨询他 段双阳律师月帮助64人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你好 1. 法律角度 - 在这种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男方给女方的彩礼(三金和部分杂七杂八的费用如果被认定为彩礼性质)是可以要求返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男方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购买三金的票据、转账记录等,证明这些财物的给付情况和金额。 2. 解决途径 - 协商解决:男方可以先和女方及其家人进行友好协商,说明自己的要求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希望女方能够返还三金和彩礼性质的财物。考虑到双方见面次数少,没有共同生活等情况,尽量以平和的方式沟通解决。 - 调解途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双方家庭信任的长辈、当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等进行调解。这些第三方可以帮助协调双方的矛盾,从情理和法理等多个角度促使女方返还财物。 - 法律诉讼:如果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男方可以向女方所在地(合肥)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回复于 2024-12-03 10:39:39 咨询他
- 
                
- 
                
- 
                
婚姻家庭热门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 
              
                怎么和精神分裂症男方离婚,结婚证被对方拿着 
- 
              
                我和他因为金钱的事情发生了一点小矛盾,然后他就要提出和我离婚,闹得很凶,我一直就因为孩子的问题没有同意,他就跑到我父母跟前去闹,还出很脏的言语骂我的父母,我实在气不过就动手打了,他当时他也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也批评教育我了,但是事情不严重,他不依不饶还去我们当地的医院开了证明说是我把他打成了脑震荡。我就想咨询一下我现在有两个儿子一套房一辆车还有一间商铺,外面的欠款是十几万。如果离婚分家产的话应该怎么判? 
- 
              
                怎么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 
              
                媳妇跑三年了,两个小孩子的抚养费1分不给,怎么办? 
- 
              
                我现在协议离婚 冷静期已经到了 离婚实效还在 离婚协议商量不好 我可以诉讼离婚嘛 胜算大嘛 有两个娃娃 财产怎么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