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早上好!
1.婚姻存续期间,有一张2万和3万,共计5万的定期存款,一部分是结婚登记前定期存款到期转存的,一部分是登记结婚后凑整存成定期存款的,那么这两笔定期存款是全部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还是部分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压根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出钱给男方买了一份缴费4700元的人身保险,但是还没有变更投保人,离婚的话,女方要求男方退还4700元的保险费,男方不退怎么办?
3.现在男方要拿5万的定期存款给父母买房,女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笔支出是否可以追回?
4.婚姻存续一年后,如果提出离婚,彩礼和首饰退还是如何计算退还的?不满一年又是如何计算退还的?
婚姻家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4-12-03 10:09:43136*****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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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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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的,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不能协议离婚,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已经领取结婚证一年以上彩礼不用退还,可以电话具体沟通咨询
回复于 2024-12-03 10: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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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领证结婚一年多了,一般不讨论退彩礼,首饰了,婚后获得工资收入等财产是共有的,所以存款是婚后工资收益那就是共有的,离婚,协商不了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回复于 2024-12-03 10: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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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1. 婚姻存续期间的定期存款,如果是婚前财产转存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存的,属于共同财产。2. 女方给男方买的保险,若离婚,女方可要求退还保险费,男方不退可诉讼解决。3. 男方拿共同存款给父母买房,若女方不同意,离婚时可追回。4. 提出离婚,彩礼和首饰退还按双方协议,无协议按法律规定处理,不满一年通常不退还。
回复于 2024-12-03 1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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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回复于 2024-12-03 11: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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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12-03 16: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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