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告方,原告提出无理赔偿,否认积极协商事宜,不认可已经签署过的交警队处理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河南省-洛阳市2024-12-02 20:22:44150*****310
作为被告方,原告提出无理赔偿,否认积极协商事宜,不认可已经签署过的交警队处理事故认定书。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