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11.27号开着公司的面包车在送货的时候,我正常行驶,一个路人过马路我把她撞了。出事后我立即拨打急救电话,保险电话,交警电话,第二天事故责任认定书我全责,行人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也开出了垫付通知书,由于保险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先家属垫付保险公司再凭押金条执行垫付,现在家属没有声称没有钱垫付,想让保险公司垫付,但是保险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理他,然后受伤家属就一直给我打电话,在此期间每次通话我都有录音,伤者家属声称交警人员说可以起诉我,请问他能起诉我吗,这有我的责任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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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7359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您好,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伤者家属确实有权起诉您和保险公司。您在事故中负全责,保险公司应按保险合同履行赔偿义务。建议您与保险公司沟通,按照保险合同和公司规定处理赔偿事宜。如果家属无法垫付,您可以建议他们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同时,保持通话录音作为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回复于 2024-12-02 18:11: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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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12-02 18:25:32
为什么起诉我呢,要起诉也应该是起诉公司吧,我开的公司车,不是我自己的,他以什么名义起诉我呢?如果真的起诉我了,那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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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12-03 07:05:17
如果是履行职务行为,那侵权责任人就是公司,让对方起诉你所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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