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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买的大华毛坯房一直闲置,前2年全额交了物业费,近两年总计7600物业费未交,因一直闲置未装修想物业少收一些,跟管家提出诉求未答应,并被贴律师函。想请教下武汉市的闲置毛坯房怎么能少收费呢?贴的律师函可以置之不理吗?能不能代理办理?怎么收取代理办理费?

房产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4-12-01 09:43:4218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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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2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现在并没有闲置毛坯可以折扣收物业费的相关规定。
    回复于 2024-12-01 09:51:42 咨询他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150
    福建厦龙律师事务所
    这个律师函可以置之不理,对方有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应诉。
    回复于 2024-12-01 09:51:4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关于物业费减免,武汉市规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可按70%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律师函具有法律效力,不可置之不理,否则可能面临法律后果。代理办理费根据案件性质和复杂程度协商,一般在6000—100000元之间。建议与物业协商,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于 2024-12-01 09:52:0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4-12-01 09:54: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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