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网络上认识一个人,我不想继续了,但是他一直纠缠。语言恐吓。我有家庭,体制工作,不想继续了,怕他过于激动做了傻事。

其他浙江省-台州市2024-11-29 11:03:59139*****636

分享

律师回复

  • 王鹏律师
    月帮助28
    山东振恒律师事务所
    这种事只能冷处理,怎么做都不好
    回复于 2024-11-29 11:05:5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1-29 11:11:51

      有什么办法把伤害降到最低?

    • 律师回复: 2024-11-29 11:13:16

      想不出来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保持冷静,明确表达不想继续交往的立场,并减少或中断联系。如果对方继续纠缠或恐吓,可以保留证据,向警方报告,并寻求法律援助。必要时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回复于 2024-11-29 11:13:43 咨询他
  • 肖奥律师
    月帮助2
    重庆开林律师事务所
    你有告知你的你详细信息以及具体的单位吗?如果没有就不用怕,对方有没有对你进行金钱上面的付出,如果有尽早退还给别人,对方如果继续骚扰可以选择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4-11-29 11:21:5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11-29 11:23:23

      就是因为有地址和单位啊。金钱没有多少,我同样还给他了。

    • 律师回复: 2024-11-29 11:29:33

      不有管,即使知道,你又没有犯法,仅仅只是聊天不要紧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3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于 2024-11-29 11:24:21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7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