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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房屋租赁的问题,我是房东,2023年6月~2024年6月将自己所有的房屋租给租户,到期没有再签合同,但是租户又续租一年,到2025.6月到期,但是我自己家庭在10月份发生重大事故,需要收回房屋自用,我在11月2日提前在微信通知租户11.27退租,后续费用押金收房的时候退给租户,但是现在租户不愿意退租且耍无赖,还是个老头,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陕西省-西安市2024-11-26 14:09:2913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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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时,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您因家庭重大事故需收回房屋自用,可与租户协商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回复于 2024-11-26 14:20:4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67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重新续租没有到期,建议你适当给予补偿
    回复于 2024-11-26 14:41: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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