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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动车正常行驶撞了横穿马路的10岁男孩,当时将其扶起,询问身体有无异样,男孩表示无身体异样。一星期后交警找到我,说男孩住院,要求赔偿。此次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河南省-周口市2024-11-26 13:41:1918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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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因此,如果男孩横穿马路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你的责任。建议与交警沟通,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定具体责任划分和赔偿事宜。
    回复于 2024-11-26 13:51:0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162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责任需要根据当时行驶方向以及违章来分析建议说的更详细
    回复于 2024-11-26 15:21: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定责。导致人身伤害的可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4-11-26 20:56: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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